东丽区科技局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发布时间:2025-04-01 14:35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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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东丽区科技局利用全体会时间,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国务院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新规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聚焦中小企业“收款难”问题,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需在货物交付后60日内支付款项,禁止以“第三方付款”“审计结果”等理由拖延支付;建立国家统一投诉平台,投诉处理时限最长不超过90日;对拖欠严重的主体实施信用惩戒,限制财政资金支持、投资审批等资格,国有大型企业拖欠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伟强强调,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精准把握政策要点,通过多种渠道向辖区中小企业做好宣传解读,推动新规落地见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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