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2 10:32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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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为保证我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0月15日期间,天气符合作业条件且经空管部门批准的作业时段。

二、作业内容:高炮人工防雹和增雨作业。

三、作业装备:65式双“37”高炮。

四、作业炮站:东丽区华明街胡张庄炮站。

五、作业区域:半径10公里安全射界区域内。

六、弹药残骸及处理办法:

1、65式双“37”高炮发射的人雨弹在空中催化后自爆成碎片对环境没有污染。

2、如发现弹头未炸或弹头残骸应及时报告,不得乱动和随意拆解,否则后果自负。

????3、当弹药残骸对人或物造成损失,请在12小时内报东丽区气象局,联系电话:24390951

特此公告,本公告由东丽区气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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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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