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为保证我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0月15日期间,天气符合作业条件且经空管部门批准的作业时段。
二、作业内容:高炮人工防雹和增雨作业。
三、作业装备:65式双“37”高炮。
四、作业炮站:东丽区华明街胡张庄炮站。
五、作业区域:半径10公里安全射界区域内。
六、弹药残骸及处理办法:
1、65式双“37”高炮发射的人雨弹在空中催化后自爆成碎片对环境没有污染。
2、如发现弹头未炸或弹头残骸应及时报告,不得乱动和随意拆解,否则后果自负。
????3、当弹药残骸对人或物造成损失,请在12小时内报东丽区气象局,联系电话:24390951
特此公告,本公告由东丽区气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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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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