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4:2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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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内容,扎实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行政执法人员情况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原有持证执法人员30人,因退休退出执法岗位1人,现有29

2.行政执法案件情况。2024年度共立案30件,均为普通程序案件,已结案26件,罚款共计32326.8元,没收违法所得270元,没收非法财物价值2554元。另外有22023年立案案件于今年年初办结,罚款共计17010元。2023年度共立案28件,均为普通程序案件,罚款共计213880元,没收违法所得22295元,没收非法财物价值44782元。办案量同比略有增加。导致办案量略有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成立以来,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广泛普法宣传以及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行为,群众的法律意识得以提高,投诉举报违法行为的人相对增多,目前从案件线索来源上看也是以投诉举报为主。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目前,区农业农村委已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执法信息归集上传工作规定、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规定、行政处罚罚没款收缴管理规定、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管理规定、行政处罚实施管理规定、行政强制实施管理规定、行政处罚听证实施管理规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管理规定等多项管理制度,并依规全面落实。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各项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性指导,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促进了重大复杂涉法事务的稳妥处理。在行政裁量权方面,每起案件都严格落实市农业农村委下发的行政裁量权基准,按照违法行为危害性的严重程度把握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情节

2.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种植业领域。重点开展春、夏、秋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种子生产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农作物种子季市场检查和制种基地检查、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暨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活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等专项执法检查对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1人次,检查种子生产企业、农资经营门店152个次;进一步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加强日常监督巡查,督促农资经营门店按台账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二是牧养殖、动物防疫领域。实施网格化监管强化饲养场户防疫监督,指导饲养场户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规定处理病死畜禽和畜禽产品;开展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和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非法经营活禽执法检查、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未发现私屠滥宰、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鲜奶药物残留等违法行为;开展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执业兽医备案制度,规范指导动物诊疗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督促辖区内宠物诊疗机构全部签订承诺书,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及医疗废弃物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8人次,检查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养殖企业等59个次三是渔业领域开展了中国渔政亮剑专项执法。全面落实禁渔制度等渔业资源养护措施,规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及经营利用、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等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推动了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了区域水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执法车辆210车次,开展执法检查460次,累计清除粘网、地笼等2000余米四是林业领域。开展了森林资源林地的巡查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51余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25余人次,检查林地51余片。开展了打击侵权假冒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针对我区苗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出动车辆4辆次,检查单位4家,未发现我区违法使用生产假冒和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积极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教育,宣贯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在重要区域、重要节点悬挂宣传布标,设置防火警示宣传标牌,警示森林违法用火行为,共悬挂标语10发放宣传品数量200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58辆次、执法人员143人次、检查片林、屏障区、郊野公园等区域58开展了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和“护松行动”2024年专项行动,针对造林工程施工现场、苗木市场、苗木苗圃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辆次,检查单位3开展了天津市“清风行动”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做好候鸟迁徙通道栖息地保护工作积极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以爱鸟护鸟宣传活动为契机,在重点时期、重点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布标30余幅,组织集中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材料200份,宣传袋200个。截至目前,我单位共出动执法车辆55余辆次,执法人员137人次检查点位55处,集贸市场12个,处理信访案件12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保障源头安全。组织监管员、协管员对各种养殖户同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科学用药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等知识。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试行)》入户发放安全用药明白纸、重点品种经常检出药物清单、生产操作规范手册,强调要安全用药,不能使用禁用药物,落实好休药期、间隔期要求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巡查检查人员应用天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监管、执法、检测APP系统开展监管工作,我区30家农产品生产主体已纳入监管平台,相关检查检测情况进行上传。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监测工作。2024年度完成快速检测3600批次、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实验室定量检测1440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98%以上。强化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确保严格落实。指导生产主体落实质量控制要求,规范开具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督促指导生产主体每批次农产品都要带证上市、收购主体主动索证并再次开具。六是农机领域。开展了两会、春耕备耕及春耕期间农机安全专项执法检、“三夏”“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共检查农机合作社、农机户37家次。七是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截至目前,2024年共受理12345举报件279件,涉及非法捕捞、动物产品检疫、动物诊疗纠纷、办事咨询、宠物购买洗护消费纠纷等多个方面均已妥善处理并回复。八是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检查人员142人次,检查71家次。检查结果已在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公示。

3.执法方式创新情况。区农业农村委按时通过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东丽)网站公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情况。着力推进依法免罚、柔性执法”等制度的建设,落实《天津市农业行政执法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中各执法免罚事项。2024年立案的30起案件中,有1起不予处罚。

4.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按照学习培训工作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部级、市级、区级各类执法专题培训班30余班次,共计培训240多人次;参加案卷评查、模拟案卷制作、执法技能竞赛比武等活动,为执法人员提供互比互评的平台,促进了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大幅提升。

三、存在问题

1.执法质量方面。部分执法人员学习动力不足,学习培训效果欠佳,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不够深入,虽然目前没有行政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但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待全面提升

2.执法人员其他素质方面。部分执法人员调处民事纠纷及办理案件所需要的语言表达能力不足,文字功底不高,心理素质不强,难以适应相关工作,同时执法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目前,执法人员平均年龄49岁,只有一人在四十岁以下,人员严重老化。虽然目前没有差案,但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素质能力需要提高。

3.体制机制障碍及其他问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体制机制上存在一些问题。2020年支队成立时,三定方案确定了党建办、执法综合室、3个执法大队共5个科室,但农业执法涉及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渔业、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农经等多个领域的法律法规,一直按照各行业有一名牵头人、三个大队分片执法的方式运行,运行不够顺畅。各大队执法人员需要全面掌握上述领域的法律法规,大幅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难度;缺乏执法车辆,严重影响执法工作的开展执法人员编制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影响执法人员工作学习的积极性。

四、下一步工作

1.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并将学习成果充分应用于推动农业生产、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全过程。丰富学习培训的内容、载体和形式,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持续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快培养一批全能型执法能手注重实战教学,使执法人员尽快适应新形势下农业行政执法的新任务与新要求。

2.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

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构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互查、抽查制度,及时发现执法漏洞与不足,加强执法办案成效评估,切实提升办案水平。

3.切实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持续开展打击侵犯农作物品种权、重点水域非法养殖和捕捞、生猪私屠滥宰、农资打假、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水生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利用等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跨区域农业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信息共享、协查配合、案件移交移送。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4.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实效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农业农村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借助“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深入基层农村,走进农民群众,着力提升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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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行政执法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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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4年行政执法情况汇总表

执法单位

持证执法人员数量

法制审核人员数量

监督人员数量

开展行政检查(次)

处罚案件(件)

罚款(元)

没收非法财物或违法所得

市级主管部门是否

下发自由裁量基准文件

(街道无需填写)

东丽区农业农村委

29

3

2

278

32(其中4件尚未结案,2件为2023年立案今年结案案件)

32326.8

2824

填表人:王金枝??????????????????????联系电话:8437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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