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7: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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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坚持主动作为、协同作为、高效作为,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以更大力度、更优举措打出履行法治职能、优化执法方式、落实税费政策、夯实法治队伍“组合拳”,夯实依法治税基础,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简要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现有持证执法人员数量186人,人员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部分人员因遴选调出、退休离职或岗位调整等原因调出执法岗位。

(二)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2024年度处理轻微涉税违法行为共8158件,同比2023年度上升1.2%,处罚总数量基本处于持平状态。

(三)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我局建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规范了议事规则、会议制度、会前学法制度等制度措施,定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主体、权限、程序等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的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推动税收法治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完善制度建设,压实责任落实

发布权责清单,为全面依法行政明确风向标。根据职能划转和职责调整,在官网及时更新发布权力和责任清单,理清部门职责事项、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和法律责任,完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在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上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过程管理、案例指导、案卷评查等制度建设,以示范优案撬动执法质量的整体性规范提升。

优化执法方式,为全面依法行政筑牢基础桩分类梳理行政处罚、税务检查、强制措施等法律程序,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落实税务总局发布的两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做好《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培训及衔接适用工作,按季度开展行政处罚文书评查,筛选核实“首违不罚”“超期处罚”等疑点数据上千余条,发现整改问题100余户次,制作处罚操作手册和优化模板,有效规范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运用执法音像平台和重大法制审核有效规范重大执法行为,运用智慧税务提升基层精确执法能力。

落实“三项制度”,为全面依法行政提供支撑力严格执行总局和市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事项和标准,将“三项制度”流程与智慧税务管理系统相融合,实现系统自动提醒、智能提示,形成高效、规范的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工作规范。我局2024年度在日常管理和执法检查中共发现纳税人发票管理类、纳税申报类等税收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8158条,罚款金额共计443.8万元。

(二)聚焦重点事项,提升共治共享效能

联合执法检查,持续优化行政协同效能。东丽区税务局按照工作要求制定检查计划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共开展联合检查66户纳税人。其中牵头针对未办税户检查对象联合检查11户,与市监联合就“年报数据比对”事项检查9户,发现有问题户数9户,均已完成“责令限期改正”等后续税务处理工作并进行公示;配合区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管理局等11个部门联合就“未办税户”事项检查46户,在多部门协作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协同工作质效,深化运用多部门数据共享、联动执法方式,加强对未办税户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税源管理,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三)创新执法路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柔性执法落到实处。严格落实规范税务总局发布的2批14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的首违不罚事项落实,在税收管理系统中依托信息技术、大数据手段智能处理,以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对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充分教育引导、提醒告知、说理释义;严格落实《京津冀地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事项内容,依托智慧税务创新税收精准监管方式,探索完善京津冀税务行政强制裁量基准体系,规范行政强制行为,刚柔并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精准执法落到细处。积极完善智慧税务建设,系统高效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在以数据赋能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上全面发力。优化税费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推广“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通过“票e到家”无接触寄送发票;进一步提速网上办税,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设置,压缩电子税务局受理时间;组建骨干力量推进新电子税局、乐企平台等成功上线;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分析研判“5C+5R”监控评价指标体系,针对薄弱环节、短板事项提升征管基础质量,用“智慧大脑”一体化撬动基础征管质效实现了整体性集成式提升。

争议调解落到深处。建立健全轻微涉税违法举报快速处理机制,多部门协同,做到快接、快转、快调、快反馈,追本溯源分析根源,加大税法普及教育力度,积极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组织税务师、律师、注册会计师、业务骨干等组成专家团队,充分运用“枫桥经验”,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为依托,建立健全税费矛盾争议调解机制,前置化参与纳服投诉、信息公开、信访举报等涉税纠纷,创新税费争议解决方式,已有效化解涉税矛盾40余起。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领导带头示范学法。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年度学法用法、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增强依法决策能力,高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税收法律法规,积极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并增强内化转化能力,有效化解突出问题和巡视巡察反馈情况;一把手带队赴北京市西城区税务局实地调研,学习借鉴北京税务依法治税方面优势举措,高质量推进京津区域税务执法协同发展。

干部多措并举学法。对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化+常态化”执法业务培训,针对重点事项和薄弱环节强化执法培训力度,增强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的理解适用,规范行政处罚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文书出具,持续优化执法方式,不断提高干部法治意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打造“备考夜校”“周末训练营”“丽税青年考”,扎稳夯实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素养。壮大公职律师队伍,3名符合条件干部成功申请公职律师证书,区局公职律师队伍增加至8人,为高效解决涉税法律难题集聚智力。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质量距离高标准还存在差距

税法宣传距离满足纳税人多元化、深层次的需求仍有差距,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可视答疑视频直播”“智慧微厅”“电子税务局远程办”等,但在“政策找人”机制落实的精准度上仍有欠缺。

(二)干部执法素养还有待提升

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缺乏法学专业背景,行政执法知识掌握不够深入,对法律知识深入理解和实际运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部分法律原则适用上掌握不够熟练,对复杂税收疑点的处理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税收法治培训精准度还需加强

税务执法行为涉及业务面广、程序复杂,对执法人员专业性的要求较高,目前现有的税收法治培训课程较为通识、传统,在结合各部门、各业务条线、各岗位需求进行法治专项培训的精细度、实用性上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持续加大对税务干部法治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定期组织法律讲座、执法案例评析等活动,深化学法成效,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智慧税务治理效能,对行政复议诉讼典型案件分析总结,发挥好差案双向激励作用,以案释法提高执法水平。

(二)规范执法行,优化执法方式

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以权力制约为重点,将内控风险与党风廉政、绩效管理、数字人事等结合起来,结合督察审计、文书评查、执法督察等深入排查分析,落实执法责任制,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坚持包容审慎原则落实“首违不罚”,柔性、文明执法,提高精准监管能力。

(三)抓实主责主业,升级税费服务

凝聚全局合力,坚持依法行政与税费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聚焦推进“两机制+两中心”建设,找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整体征管效能。建立风险防控模型,深化以数治税,提升风险应对质效。持续推进税费服务中心、“税路通”服务品牌建设,主动联合开展多层次、全方位、个性化税宣活动,高质量服务辖区企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高质量落实总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部署,聚焦主责主业主要任务,贯彻落实依法治税方略,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举措,主动作为、守正创新,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为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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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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