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天津市东丽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现做如下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随着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全面提升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使各部门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能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圆满完成各类应急救援任务。
二、《办法》的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哪些?
答:本办法所指应急救援队伍,包括驻本区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专家队伍,驻区部队和民兵应急力量,基层组建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以及社会组织注册成立的社会应急力量。
三、应急救援队伍应建立哪些制度?
答:一是值班值守制度。应急救援队伍根据遂行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在岗在位。二是应急响应制度。应急救援队伍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根据应急预案明确的初判条件,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响应。三是培训演练制度。在组建单位的组织指导下,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理论、体能和技能培训,熟练操作使用专业装备器材,定期开展实战训练和拉动演练,提高救援能力。
四、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工资待遇受影响吗?
答:应急救援人员根据应急救援指令或者经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批准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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