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段红,王斯贤)

发布时间:2024-09-10 11:25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东丽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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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红,王斯贤?

????你在东丽区东丽湖万科城碧岭苑21#东侧实施私搭乱盖的行为。经本机关调查取证有证据证明,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五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五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你给予罚款贰万元整的处罚。

由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给,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丽东丽湖(2022) 264号)

本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可在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互联网申请渠道为dlqsfj10@tj.gov.cn),也可于六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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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街道办事处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丽湖街行决字(2022)264

段红,王斯贤?

????你在东丽区东丽湖万科城碧岭苑21#东侧实施私搭乱盖的行为。经本机关调查取证有证据证明,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五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五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你给予罚款贰万元整的处罚。

你应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缴款地址为:?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东丽湖支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可在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互联网申请渠道为dlqsfj10@tj.gov.cn),也可于六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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