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丽区〔2025〕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华明街南坨村集体土地1.1907公顷(合17.8605亩)。现就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天津东电电气有限公司;??????????
南至:南坨村土地;
西至:天津市丽川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北至:弘轩道的土地。
具体范围以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 (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 (亩) |
耕地 |
0.8143 |
12.2145 |
园地 |
0 |
0 |
林地 |
0 |
0 |
牧草地 |
0 |
0 |
其他农用地 |
0.3764 |
5.6460 |
建设用地 |
0 |
0 |
未利用地 |
0 |
0 |
合计 |
1.1907 |
17.8605 |
四、征地补偿安置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138万元/公顷,计164.3166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采取货币方式进行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经调查确认本次拟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和青苗补偿。
涉及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服务中心灌木、挡板,不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三)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依照本市有关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34人,采取社会保险方式进行安置。
1.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由南坨村民委员会依法组织民主决策程序讨论决定。
2.本次征收土地通过社会保险安置农业人口32人,参保人员依据中国足彩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确定。另外2人为16周岁以下人员,采取货币安置。
五、办理补偿登记有关事宜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张贴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华明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六、申请听证事项、异议反馈渠道和意见提交方式
自本公告张贴发布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