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经开区2022年河(湖)长“向群众汇报”

发布时间:2023-02-13 18:05      来源:天津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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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结合示范河湖创建行动,经开区全面落实各项河湖管护任务,水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向群众汇报:

一、高位推动 高效落实

经开区河长制管护范围为西河(津塘二线-海河邢家圈)1.8公里,津塘二线高压线下4个景观水体。按全面挂长工作要求,设立“总(湖)河长”、“河(湖)长”,成立街级河(湖)长制办公室。

推行河(湖)长制,核心是责任,关键是落实。经开区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知河、巡河、治河、护河职责,切实把“长”的责任扛起来、抓到位,杜绝名字空挂、责任空转,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确保水环境面貌进一步提升,切实让水 清起来、环境美起来,让群众生活舒心满意。

二、强化履职 深入宣传

经开区总河(湖)长全面负责河长制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及监督考核工作,切实落实防洪、除涝、截污、治污、保洁、绿化等主体责任。经开区总河(湖)长、河(湖)长组织水环境及水安全重点工作调度会,每周巡查西河、景观湖,推动解决各类水环境问题25处。

西河及景观水体设立公示牌6处,标明12345便民热线、总河长及负责人电话、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等公示信息,接受公众监督。经开区安排专人受理、处置各类渠道转办的水环境问题,确保办理时效及群众满意度。

三、重点推进 共建共享

(一)建设“示范河湖”:在河湖现状基础上,因地制宜,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整治、提升改造等措施,大力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面貌,健全河湖治理保护长效机制。结合实际管护情况,2022年创建示范河道,创建1个示范景观水体,2023年,地铁竣工恢复湖面景观后,创建3个示范景观水体。已完成西河、景观湖相关环境提升及自评估工作。

(二)落实专项行动:按经开区河长制年度重点任务安排,推进河湖水环境治理工作落实、落细。按区河长办组织安排部署,落实清河湖、清四乱、河湖大清整等专项行动,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推进西河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体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创建最美河湖。

(三)提升排水设施:强化水中、岸上同治,连通一经路、三经路南北区雨污水管线,缓解周边区域排水压力。连通南区污水与西河截污管线,解决南区污水管网高水位运行问题。雨水排口更换电动蝶阀9处,防止管网存水外溢、河水内灌,改善排水口门水质。

(四)规范工业废水排放:全面掌握工业企业排污情况,涉水企业实施台账管理,动态更新。检查重点涉污企业,确保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及污水处理设施维保,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按《区河(湖)长办中国足彩网开展河湖管理范围排查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年,经开区完成1个景观水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管护范围为景观湖上坡角外缘10米。管护范围已公示。

(六)保障安全度汛:聚焦重点点位、关键环节、敏感区域,狠抓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极端天气有效应对,本年汛期,我区出现9次强降雨天气过程,启动7次应急响应,经开区对接区防指开展防汛调度,防汛工作组织有力、处置及时,保障水环境安全,防范水污染风险。

(七)河长制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及现场劝导、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及居民知晓率,凝聚河湖管护合力。本年对企业开展河长制宣传3次,开展防溺水等安全宣传2次,悬挂条幅4条。

四、补短扬长 持续发力

(一)完善监督制度及流程

引导社会监督。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支持、鼓励公众参与舆论监督及社会监督;完善受理内容。经开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将涉及水资源、水环境、水污染、河湖岸线、防洪除涝等有关保护、治理、管理、执法等相关事项纳入信访监督处置;明确办理时限。接到社会监督事项1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置及反馈工作,及时联系群众,确保办理效果。

(二)巩固水质治理成效

强化工业企业管理,引导工业废水排放企业升级水污染治理设施,从源头消减污染物;定人、定岗、定责,定期检修泵站基础设施,确保运维正常;以解决河道管护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完善管理、治理、保护“三位一体”的河湖管护机制,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

(三)加大宣传及管护力度

持续深入开展河湖管护宣传活动,提升辖区企业及居民生态文明意识,凝聚共识与合力。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公示“河长制”相关信息;利用公众平台,宣传河湖管护新举措、新做法;做好专项整治行动跟踪宣传工作,倡导全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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