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守牢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障农产品安全供给,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按照市农业农村委《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和“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以问题突出农产品为重点狠抓药残整治,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以赴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规模化生产主体巡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处置率要达到100%,重点品种种植养殖主体监督抽查率达到100%,全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规模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以良好稳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75周年华诞的到来。
二、时间安排
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巡查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加大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区农业农村委各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各涉农街道农产品监管站监管人员全面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主体自检、执行间隔期(休药期)等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规模主体实施追溯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要利用快速检测技术开展禁限用物质和常规农兽药残留检测。对规模化生产主体巡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强化监督抽查,确保检打联动执行到位。行动期间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力度,确保重点品种种植养殖主体监督抽查率达到100%。实行检打联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迅速查明原因,追溯源头,坚决依法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确保发现问题处置率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加大打击力度,彻底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专项行动期间至少抽取50批次样品进行定量检测,抽查品种以蔬菜、鸡蛋、畜禽肉和水产品为主,各品种抽检数量由各涉农街道依据“两节”期间重点上市品种进行安排。要加强与市级抽检部门沟通,避免抽查点位重复抽检。
(三)严格产地准出,规范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区农业农村委各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各涉农街道农产品监管站监管人员开展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专项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批批自检,规范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开证亮证。既要检查种植养殖主体是否按要求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也要核查开证信息真实性,防止随意开证、虚假承诺。对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存在问题的主体,要纳入重点监管名录,加大检查和抽检频次。
(四)强化普法宣传,指导科学生产。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生产主体遵法守法意识,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深入田间地头。要指导生产主体实施绿色种植、健康养殖,科学合理选药用药,督促其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农兽药使用记录等制度。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等明白纸,让生产者明白什么药物能用、什么药物不能用,什么是安全的、什么是不安全的,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规定再上市。
(五)做好应急值守,妥善处置突发情况。要加强“两节”期间值班值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分管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及时掌控负面报道,对各种谣言、恶意炒作或不实报道,要主动发声、妥善处理,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响应、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散和蔓延。
四、重点行动
(一)开展水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是组织人员对我区南美白对虾上市的养殖主体进行监督抽检;二是配合市农业农村委安排的检测机构对我区南美白对虾上市的养殖主体进监督抽检。
(二)开展畜产品“瘦肉精”专项监督抽检。在猪牛羊养殖环节,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安排人员利用快速检测方法开展监督抽检,兼顾规模主体和养殖户,可以在养殖的任何阶段实施“瘦肉精”快速检测工作。
(四)配合市农业农村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检查。各行业管理部门要配合市农业农村委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处、渔业处来我区开展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检查。重点检查指导生产主体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绿色种植、健康养殖技术实施情况,生产档案记录落实以及执行农兽药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等。
(五)配合市农业农村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抽检。配合市农业农村委质监处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在我区提供的主体名录中,随机抽取检查点位,对蔬菜种植基地、蛋鸡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开展监督抽查。飞行抽检与重点产品专项监督抽检任务不能重叠。其中:
1、蔬菜、水果:检查5个基地,每个基地抽取2批样品(同一棚只抽1批,抽不齐时增加基地数量)。
2、鸡蛋:检查3个养殖场,每个场抽取2批样品(同一棚舍只抽1批,抽不齐时增加养殖场数量)。
3、水产品:选取5个养殖场,每个场抽取2批样品(同一池塘只抽1批,抽不齐时增加养殖场数量)。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制定东丽区专项行动方案。要进一步压实涉农街道责任,切实加强基层监管站建设,承担起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协助上级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等任务。专项行动期间,对规模化生产主体巡查、检查实行全覆盖。
(二)强化指导推动,确保取得实效。本次专项行动将作为年底前对我区食品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农业农村委将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由分管委领导带队,市农业农村委质监处、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处、渔业处、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工作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直接深入基层监管单位和生产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深化宣传引导,加强信息报送。要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等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大对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的宣传,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2024年9月10日前将东丽区区专项行动方案以及工作联络人、2024年10月28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农业农村委质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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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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