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本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深入贯彻《条例》和《规定》精神,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公开效果,提高公开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成员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细化到人。结合市场监管工作特点,修订《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行政务服务公开。为了方便群众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方式从纸质审批升级为网上审批和全程电子化注册登记,同时制作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进行公示,既方便了群众,也提高了办事效率。全年通过全程电子化平台共办理登记8865件,实现无纸化登记4970件。
清理行政权责清单。全面完成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确定职责23项,行政职权490项。其中行政检查24项、行政处罚428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别14项。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根据市市场监管委统一安排,组织两次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及登记事项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共抽查企业1432户,并将抽查名单、内容、结果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开展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工作。依法依规通过公示录入途径公示,确保公示及时准确。2019年应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15件,已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15件,案件公示率100%。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在天津网、天津日报、今晚报、北方网等媒体公开各类信息。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强化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消费维权、事中事后监管等为重点,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加大宣传力度,取得良好效果。在市级以上媒体组织刊发新闻12篇,区级各类媒体平台刊发新闻33篇。
构筑新媒体时代政民沟通桥梁。通过微博、微信平台积极关注舆情动态,做到实时在线回复,耐心热情沟通,与网民保持良好互动。“东丽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微博制发、转发各类信息1440条,总点击量超过1万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55篇,关注人数1000余人,阅读量累计超过1.2万次。
认真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和页面维护工作。通过东丽区人民政府官网、局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对“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产品质量月等活动进行宣传和推广。全年通过局官网发布图片新闻、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360条,公示通告、工作通知等信息440条,通过东丽区政务公开网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3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对我局主动公开的文件,按照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求予以公开。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每日登录平台进行维护、更新局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东丽区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494条,发布政策解读2篇,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权力清单17项,向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和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主动报送文件29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服好务,提供快捷的信息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其中,通过信函申请11件、网络申请7件。
受理的18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完毕。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4件,部分公开答复的1件,不予公开答复的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4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生的行政复议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其他情形1件。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承办区政府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本年度我局在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序推动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使公开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依法保障公众政务信息需求。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效能。严格按照政府信息政务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实际,紧紧抓住行政职权、审批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等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提升政务公开执行效力。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方面、多角度公开信息,主动及时更新信息,营造良好氛围。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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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东丽区市场监管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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