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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中国足彩网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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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文件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本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区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本区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落实本区减排目标责任工作,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及核发后的监督管理,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本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定本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六)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本区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本市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本市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涉核安全协调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协调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放射源防护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辐射环境和放射性废弃物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我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作。组织拟订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和政策文件并实施。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调查处理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十二)组织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区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区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东丽。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在渣土治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负责执行各类工程施工现场控尘标准,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渣土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有关违法情况进行查处。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工作,落实有关渣土治理的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标准;负责渣土运输、处置、再生利用行政管理;负责指导考核有关部门和渣土治理工作;负责渣土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房屋拆迁、装修、水务工程等施工现场渣土堆放、苫盖、控尘监督管理。区交通运输管理局与公安东丽分局进行联合执法,承担渣土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渣土运输车辆撒漏执法工作。公安东丽分局负责渣土运输车辆改装管理,查处渣土运输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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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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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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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3,248,121.8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29,289.87元,增长46.8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165,592.23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4,532,380.34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64,275.95元,占99.99%;其他收入1,316.28元,占0.01%。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136,705.03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4,440,534.1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220,075.03元,占54.96%;项目支出5,916,630.00元,占45.04%。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3,244,476.59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28,738.59元,增长46.9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133,059.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4,437,653.89元,增长51.0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33,059.8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559.90元,占0.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0,830.72元,占5.34%;卫生健康支出364,609.24元,占2.78%;节能环保支出11,956,059.96元,占91.04%。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011,254.12元,支出决算为13,133,059.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11,559.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4,400.00元,支出决算为456,103.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2,200.00元,支出决算为244,726.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3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3,427.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3,100.00元,支出决算为61,181.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467,900.00元,支出决算为6,039,429.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减少。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16,600.00元,支出决算为3,818,1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减少。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2,016,800.00元,支出决算为477,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减少。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1,807,100.00元,支出决算为1,620,9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减少。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7,216,429.82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336,523.8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其中:
人员经费6,478,633.0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37,796.8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6,810.00元,支出决算20,847.4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5,962.60元,完成预算的77.76%;较上年增加15,913.87元,增长322.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执法车辆燃料费用;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6,810.00元,支出决算20,847.4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962.60元,完成预算的77.76%;较上年增加15,913.87元,增长322.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执法车辆燃料费用;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维修费用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6,810.00元,支出决算20,847.4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962.60元,完成预算的77.76%;较上年增加15,913.87元,增长322.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是主要原因是节约执法车辆燃料费用;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维修费用增加。。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737,796.81元,比2022年增加20,632.77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增加。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92,22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5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本级)共有车辆9辆,其中: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执法执勤车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6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已对2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591663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本级)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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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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