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含收费标准、依据)

发布时间:2022-07-31 11:05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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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收 费 项 目 收费标准 资金管理方式 政 策 依 据
1 污水处理费 1、居民0.95元/立方米;??????????????????????????????????????
2、非居民1.4元/立方米。
缴入国库 国务院令第87号
国务院令第641号
财税[2014]151号
津发改价管[2016]1169号
津发改价费[2020]90号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水务局中国足彩网印发<天津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21]3号)
2 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
超计划10%以下(含10%)的,按基本水价的1倍加收费用;
超计划10%至20%(含20%)的,按基本水价的2倍加收费用;
超计划20%至30%(含30%)的,按基本水价的3倍加收费用;
超计划30%至40%(含40%)的,按基本水价的5倍加收费用;
超计划40%以上(不含40%)的,按基本水价的10倍加收费用。
缴入国库 《市水务局中国足彩网印发天津市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水规范〔2021〕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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