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东丽区水务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东丽区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现存未建、在建、完建尚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以下简称“完建未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
二、监督检查形式
生产建设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对各自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填写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自查表,按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报送东丽区水务局。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应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全力配合好本次监督检查,切实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消除水土流失隐患,按照项目开工、招投标、监理、监测、完工等关键节点开展自查,未开工(停工)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未开工(停工)项目水土保持自查表,在建和完建未验收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在建、完建未验收项目水土保持自查表,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报送东丽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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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未开工(停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自查表
2.在建、完建未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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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丽区水务局
?? 2024年11月14日
(联系人:贾玉平??联系电话:1362211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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