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丽)文综罚字〔2025〕F-000003号

发布时间:2025-03-21 16:55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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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天津夕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MA0725892W??????????????????????

住所: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万隆花园小区某处?????????????????????????????????????????????????????????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在线旅游经营者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包价旅游合同有关信息的违法事实,依据《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结合《天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权裁量基准》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我局已于2025312日做出了拟处理决定,并通过直接送达方式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东丽)文综罚告字〔2025F-000003号。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没有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意见。

综上,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申请人以互联网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可以通过dlqsfj10@tj.gov.cn向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提出,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东丽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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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53月21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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