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09:44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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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国足彩网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2023年,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围绕主责主业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支队相关领导分工,及时调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队长、政治委员担任组长,组织领导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职能科室工作职责,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支队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操作流程、保密审查等具体 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编制更新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并及时在区政务网上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公开范围、方式与时限、监督保障等,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理顺各科室职责关系,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受理机构、处理程序,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实。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

三是开展消防宣传。依托东丽区政务网、消防支队官方微信,及时对外发布工作动态。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区网格信息化平台,建立宣讲团+消防员+网格员地毯式社区消防宣传新模式,发动网格员敲门入户宣传,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督促各街道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室,拓展消防宣传固定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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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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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9

行政强制

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