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分工
人大工作;负责做好乡村振兴建设,扶持经济薄弱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工作;对集体经济组织“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管,负责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济组织财务指导和监管等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街道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土地承包经营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对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发展方案和重大经济事项提出审查、审核的意见,并实行托管登记管理,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负责制定街道农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建设和结构调整、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耕地保护、农业项目申报实施、落实惠农政策,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履行对本街道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田长制”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负责做好本街道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对粮食生产区域承担管护责任;做好本街道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宣传、动员、组织等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服务和推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本街道内林业相关工作,建立林长制,做好本街道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协助区级机构做好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以及农业病虫害监测、预警、检疫、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等技术性工作;负责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配合做好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相关工作;加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的管理力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街道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疫病防治工作以及污染防治、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