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管理部门:
因实施东丽湖地区东丽湖路(湖滨路)工程项目建设,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确定房屋征收的四至范围如下:
东至:东丽湖路规划道路红线及规划防护绿地;西至:东丽湖路现状道路东边线;南至:征收别墅(天水国际村1A)南侧;北至:征收别墅(天水国际村18B)北侧。(东丽湖天水国际村18栋别墅)
根据《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市政府令第27号)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暂停期限为2017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2日。
请配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