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 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建纤维复合材料发射筒生产线项目 |
北京航天天美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二纬路27号 |
众信汇达(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航天天美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800万元人民币建设“新建纤维复合材料发射筒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租赁天津市政公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天津东丽开发区二纬路27号院内部分区域用于生产,总租赁面积为2386.08m2。在租赁厂房内设置配胶区、缠绕区、固化区、加工区、总装检验区、筒段脱模区、机加工区、原料储存区等生产区域。 |
本项目产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模具准备、原材料下料、内表层铺贴、配置胶液、胶液导入、缠绕、抽真空1和抽真空2、保压固化1和保压固化2、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由集气罩+软帘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P1排放(排气筒高度15m)。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5%,二级活性炭吸附效率按70%计,风机风量为40000m3/h。 机加工产生的颗粒物由加工中心自带收集系统收集后经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P2排放(排气筒高度20m) 加工中心自带收集系统收集效率为85%,二级活性炭吸附效率按70%计,风机风量为10000m3/h。 本项目P1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乙酸乙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要求;P2排放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中相关限值要求。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经租赁厂区现有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张贵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中各污染物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本项目室内噪声源主要为真空泵、车床、铣床、空压机,室外噪声源为环保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模具纸箱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废物包括废抹布、废脱模布、废脱模剂包装桶、废抽真空塑料膜、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边角料、废胶包装桶、废纸板、废胶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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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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