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 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张贵庄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及处置项目 |
中铁建发展集团(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航新路629号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内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在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内,新建5套污泥脱水临时设备,对河道清淤产生的污泥进行脱水处理,采用“板框压滤”的物理脱水方式,处理量为5000t/d,污泥含水率由98%处理至60%。本项目拟处理的河道清淤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发布2024年第4号公告),清淤污泥属于其他固体废物。由河道清淤单位负责收集、运输,运输过程要求运输单位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输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输。本项目为临时项目,与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独立运行,运行期为2年,2年后本项目污泥脱水设备将进行拆除。本项目涉及的接收和产出的污泥不与现有工程污水处理厂污泥混存混出。 |
本项目卸泥池、储泥池、污泥脱水间等区域污泥进料、暂存及处置过程会产生异味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H3、H2S、臭气浓度。卸泥池、储泥池、污泥脱水间等区域均为密闭空间,设有引风系统。污泥在卸泥池卸料产生的废气、储泥池暂存产生的废气均经密闭管道收集,在污泥脱水间处置产生的废气通过与污泥脱水间密闭连接的管道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引入新建的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新建的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根据报告表结论,排气筒DA007及厂界处的NH3、H2S、臭气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059-2018)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污泥脱水脱出的废水,废水进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至袁家河(东减河南段(津滨高速~魏王庄)),污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99-2015)中A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及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脱水污泥(含水率60%)属于其他固体废物,输送至厂区现有污泥处置中心或委托天津荣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大块垃圾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沾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贮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途径可行,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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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21-2025.2.27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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