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 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航江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东丽区拌合站临建项目 |
天津航江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金桥街向阳村津北公路以南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航江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本次拟投资630万元于天津市东丽区金桥街向阳村津北公路以南新建一条水稳生产线、一条混凝土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实验室、筒仓等附属设施,年产水稳30000m?、混凝土35000m?,总占地面积32077.7m2。本项目为临时建设使用,专用于为航空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平台新建航空产业配套厂房项目结构施工提供混凝土和水稳。本项目使用期限为2年,至2026年4月全部拆除。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堆场废气、筒仓废气和搅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水泥筒仓内产生的含尘废气分别经各自筒仓的除尘器处理后,各由1根35m高的排气筒(P1、P2、P3、P4、P5)排放。称量斗、搅拌机顶部有呼吸口,呼吸口与废气收集管道直接相连,含尘废气通过管道100%收集后,各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各由1根35m高排气筒(P6、P7)排放。堆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经计算分析,本项目新建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均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经估算模型预测计算,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在各厂界处的浓度均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全部排入本次新建化粪池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清运处理。经计算分析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在化粪池的排放浓度预测值均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相应的三级标准的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及室外风机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实验室废样品、沉淀渣泥,交由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废滤袋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后交由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 |
|
2025.3.20.-2025.3.26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