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 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华明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 |
天津市滨海华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区弘顺道以北 |
晟泰玖安安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华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人民币建设“华明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以下简称 “本项目”)。本项目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区弘顺道以北,总占地面积约5595.6m2,总建筑面积765m2,建设工期约为3个月。本项目主要对原有工艺设施进行改造更换。华明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后,设计处理规模由1500m3/d增加至2000m3/d,收水范围新增北环铁路以北片区,收水面积由原来的约7.33平方公里增加至约8.38平方公里,主要处理区域内生活污水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排放的污水。 本项目主要提升改造工程内容为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系统及配套工程: (1)现有池体设计储存能力满足5000m3/d的要求,水泵提升能力为1500m3/d,本工程依托现有工程粗格栅间及进水泵房并更换提升泵,提高配水能力,满足扩容要求。 (2)将细格栅更换为膜格栅并新增膜格栅彩钢房,格栅废气从加盖密封集气口收集改为经彩钢房设置的集气口收集,经“酸碱喷淋除臭设施+干式过滤棉装置+活性吸附装置”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3)新增除臭装置,并在提升泵池至除臭装置之间新增风管。 (4)在缺氧池新增缺-厌回流泵,并新增缺-厌回流管至厌氧池进水口。 (5)更换PE加药罐,在其它六个加药罐中新增机械搅拌器。 (6)污泥脱水间中更换进泥泵,新增PAM加药装置和加药泵,新增PAM储药基础,拆除现状板框脱水机,更换为叠螺脱水机并新增设备基础,处理规模满足扩建后泥处理需求。 (7)MBR膜处理工艺替代“二沉池+砂滤+膜处理(超滤膜)”处理工艺,主要原因如下:MBR技术通过膜组件的截留作用,能够实现高效的固液分离,确保出水的悬浮物、浊度、细菌和病毒被大幅去除;MBR技术通过膜组件的截留作用与生物反应器的协同工作,实现了对污水中有机物、氮、磷等多种污染物的快速降解与去除;MBR技术通过减少剩余污泥的排放与提高污泥在反应器内的降解效率,显著降低了污泥处理成本。MBR膜组件主要变更情况:现状砂滤车间改造为MBR膜设备间,在其中新增一台化料器、两台产水泵及基础,在一体化加药装置上撬装四台柠檬酸加药泵,新增两个柠檬酸储罐;风机房新增两台膜吹扫鼓风机,其中一台利旧另一台新增基础;鼓风机房南侧二沉池改造为膜池,新增四台膜组器,并新增两台膜-好回流泵;原二沉出水池改造为离线清洗池;清水池新增两台MBR反洗泵。 (8)停用臭氧发生间,接触消毒不再使用臭氧进行消毒,改为次氯酸钠消毒,主要原因如下:电解氧气产生臭氧的工艺消耗大量的电力,同时也会加快电极的老化,使用成本较高,且由于臭氧具有很强毒性,因此在使用时的操作要求较高,并且只有达到一定浓度的情况在才会对周围一定区域的废水产生消毒杀菌的作用,综合考虑下,建设单位改用更安全,成本更低,消毒效果一致的次氯酸钠进行消毒。 (9)本项目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对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整改,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并设置集气口对一般固废暂存间异味进行收集处理。 (10)对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提升改造,增加“酸碱喷淋除臭设施+干式过滤棉装置”,提升后处理装置为“酸碱喷淋除臭设施+干式过滤棉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本项目产生废气污染主要为:1)恶臭气体:预处理阶段,粗格栅、膜格栅产生恶臭气体,调节池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NH3、H2S和臭气浓度。该部分气体经负压收集后进入“酸碱喷淋除臭设施+干式过滤棉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P1排放。二级处理阶段,A/A/O工艺反应池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NH3、H2S和臭气浓度。该部分气体经负压收集后进入“酸碱喷淋除臭设施+干式过滤棉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P1排放。污泥浓缩脱水阶段,泥浓缩池、脱水机间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NH3、H2S和臭气浓度。该部分气体经负压收集后进入“酸碱喷淋除臭设施+干式过滤棉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P1排放。污泥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NH3、H2S和臭气浓度。该部分气体经负压收集后进入“酸碱喷淋除臭设施+干式过滤棉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P1排放。2)甲烷:污水处理过程中会有甲烷产生和排放,其主要来源于厌氧环境下微生物分解有机物产生,其排放量与降解有机物量、处理工艺和温度等因素相关。污水处理工段中预处理区由于污水经管道收集输送过来后长时间处于缺氧状态,因此甲烷排放量较高。同时生物处理区是甲烷产生的主要环节。排气筒P1中排放的NH3、H2S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污水处理后的尾水。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2000m3/d,采用“预处理+A/A/O+MBR+接触消毒”工艺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B标准。本项目出水水质按照标准值确定。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包括扫鼓风机、加药泵、水泵、叠螺脱水机等设备。经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栅渣;危险废物包括污水处理过程中使用的药剂的废包装物、实验过程产生的试剂瓶以及废气处理设施的废吸附棉,为沾染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污泥脱水过程产生的污泥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本项目脱水后污泥需进行危废鉴定,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则委托污泥专业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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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24.-2025.3.2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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