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中国足彩网印发《东丽区迎庆党的二十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MB15743211/2023-00002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发 文 字 号 :津丽城管指办〔2022〕1号
  • 主 题 分 类 :城市管理\环境卫生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工作任务已完成

中国足彩网印发《东丽区迎庆党的二十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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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彩网印发《东丽区迎庆党的二十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为迎庆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干净、整洁、靓丽、大气的城市环境,主动融入“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助推东丽高质量发展以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特制定了《东丽区迎庆党的二十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317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迎庆党的二十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


为迎庆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干净、整洁、靓丽、大气的城市环境,主动融入“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助推东丽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以“聚焦绿色生态,着力打造最优城市环境”为目标,坚持区街联动、部门齐抓共管,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靓丽整洁的城市容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总体目标

本着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工作思路,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需求导向,以全面打造“科创绿谷、都市新区”为目标,建设美丽宜居新东丽。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实际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持续推进巩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多年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城市管理实际问题,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位,为融入“津城”主城的先行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架构

成立东丽区迎庆党的二十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孙晓光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区城管委主任袁茂霞同志、区政府办副主任汤海滨同志兼任。成员由区城管委、农业农村委、住建委、运管局、商务局、水务局、民政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公安东丽分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委副主任刘霜同志兼任。

四、工作任务及标准

(一)全面提升园林绿化建管水平

1.提升园林绿化品质

工作内容:做好入市道路、主干道路、次支道路、背街小巷的补绿补植工作。实施中心城区和经开区10条精品示范道路进行绿地景观修复提升。

工作标准:绿地系统稳定、设施完好、树形美观、干净清洁。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2.建设提升公园绿化

工作内容:提升改造一批公园绿化,充分利用中国足彩网:现状绿地资源,新建2个社区公园、5个口袋公园,提升区域绿化品质、方便市民就近游园,为市民创造良好宜居环境。

工作标准:景观和谐、分布合理、设施完善、管理到位、环境优美。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3.强化古树名木保护

工作内容:强化古树名木保护。建立古树名木“树长制”,对全市古树名木建档登记,关注树木成长,组织养管复壮。规范树木迁移砍伐机制,确保古树名木保护到位。

工作标准:对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并建立档案,设立标志。每年还应对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作调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生长异常需分析原因,及时采取养护措施并采集标本存档。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4.加强园林绿化养管

工作内容:实施精细养护管理,组织春夏秋季养管会战,抓好春季绿地返青水浇灌、防寒围挡拆除、树挂清理;及时做好修剪、补植补种、病虫害防治;夏季完成对遮挡交通信号灯、摄像头的树木修剪工作;秋季做好杂草清除、绿地防寒防护等工作。

工作标准:符合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标准,园林植株无缺株断垄,绿地无斑秃裸露,无枯枝死枝,株形饱满,造型雅观,品味有特色;园林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枯枝败叶、白色污染及树挂;园林设施完整齐备,整洁干净,无损坏。极端天气抢险及时,尽可能减少损失。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二)全面提升环境卫生水平

5.强化环境卫生作业

工作内容:全面落实可机扫水洗城市道路机扫水洗全覆盖,落实各级道路保洁时长和标准,确保各级道路作业时间和质量达标。加大对主次干道、入区口、重点区域、“三站一场”的清扫清洗保洁频次;对背街里巷、小街小路、结合部区域等薄弱区域实施集中清理,实现清扫保洁全覆盖;加大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清洁消杀力度,确保环卫设施干净整洁。

工作标准:落实清扫、水洗、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一级道路尘土残存量≤10/平方米,二级道路≤12/平方米,三级道路≤15/平方米,四级道路≤20/平方米;道路、人行便道(含行道树树穴)、过街天桥两侧无垃圾堆存、无果皮纸屑、无污泥积水、无禽畜粪便,路见本色、标线清晰、设施整洁。乡村公路、村庄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裸露垃圾,固定专职保洁员,路面干净整洁。严格落实《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全部环卫公厕实行24小时免费开放,增加日常保洁频次,确保干净整洁无异味,各类公厕每日至少消杀、通风3次,并做好记录。公厕各种设施齐全完好、运行正常、干净整洁、无异味,公厕、垃圾转运站周边及运输车辆干净整洁无污染。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运管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6.开展环境卫生清整

工作内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迎五一、迎国庆,助力疫情防控“大清整、大清洗、大扫除”活动,加强对全区环境卫生的清整清洗,抓好河道、工地、区结合部以及建成区铁路沿线、轨道交通沿线周边环境卫生治理,清除各类垃圾杂物和死角;清整居民社区、背街里巷、拆迁片、老村台及“交界地”环境卫生,清理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公交场站、停车场周边卫生死角;清理河道、水域内的水草及各类漂浮废弃物,确保河坡无垃圾、杂草;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提升工作,建立健全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工作标准: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垃圾堆存、卫生死角;河道、沟渠堤岸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及时打捞浮萍;社区楼栋内外卫生整洁,无乱堆乱放;铁路沿线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农业农村委、运管局、水务局、民政局、商务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7.严格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创建,占比达到全区街道30%,拓展示范效应;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箱房点(站)升级改造,落实桶前(箱房)值守工作,加强属地管理、四级联动,攻坚源头分类投放;建立密闭、高效的分类运输系统,运输车辆功能完好、外观标识清晰、干净整洁;强化日产日清,垃圾不落地,严格执法“混装混运”行为;营造浓厚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实现入户宣传100%全覆盖。

工作标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创建评比、入户宣传到位,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或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配备密闭的分类运输车辆,不得混装混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衔接顺畅。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垃圾量大的地区做到一天两次收运;生活垃圾转运车辆标识明显,车容干净整洁、车体完整、车况完好、密闭无渗漏;收集容器完好、整洁、垃圾不满冒外溢;生活垃圾转运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丢弃、遗撒和倾倒;垃圾转运站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8.开展机动车辆脏污治理

工作内容:按照行业管理职责,抓好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环卫作业车、工程运输车等城市运行保障车辆的车容车貌的清洗保洁;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务车辆及工作人员机动车辆的治理,切实发挥带头作用;强化宣传引导、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保持车体干净清洁,保证社会车辆的车体整洁。依法对污损、遮挡车辆号牌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教育。

工作标准:保证运营、运输、公务车辆及工作人员机动车辆干净整洁;及时治理污损、遮挡车辆号牌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运管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公安东丽分局、住建委、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三)全面提升市容市貌水平

9.整修沿街建筑立面

工作内容:加强沿街建筑立面外檐安全隐患排查,整修维护远年沿街建筑立面。修复补齐老旧沿街建筑外立面破损、松动、锈蚀、缺失的窗套、线角、檐口线、空调罩等建筑附属元素和设施;清除沿街建筑外檐违规悬挂、吊挂、堆放的杂物和危险物品;对道路沿线老虎窗进行维护、维修和关闭。

工作标准:建筑物、构筑物、人行过街天桥等立面保持整洁,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建筑外檐整修必须取得行政许可手续,并遵循国家和天津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10.加强夜景灯光维护

工作内容:全面开展夜景灯光设施检修排查,对重点道路、重要节点等夜景灯光进行修复,确保夜景灯光设施的开启率和完好率;及时更新联动画面内容,定时开启,营造良好城市夜景氛围。

工作标准:夜景灯光正常开启无故障。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11.整饰修复城市路灯

工作内容:加大路灯照明设施监管力度,定期查隐患、强整治、防风险,压实安全责任,确保路灯设施运行安全;强化路灯设施日常运维管理,严格标准化养护管理,确保开启率达到100%

工作标准:灯具、灯架完好,无断裂、脱焊及严重锈蚀;灯杆、灯架无倾斜,无损坏,门板等无缺失。路灯(道路或小区)普通路段亮灯率≥97%,重点路段亮灯率≥99%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12.整治规范户外广告

工作内容:开展户外广告设施规范化治理,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的公益广告进行治理,拆除楼顶广告、楼顶单体字和标识,更新各类破损、破旧户外广告,清理各类临时悬挂、张贴广告,巩固户外广告治理成果,亮出城市天际线;按要求组织升挂国旗、布置灯光装饰。

工作标准:商业牌匾整修必须取得行政许可手续,内容健康,除企业注册名称、图标外无其他广告内容;不得设置窗贴广告、张贴画等;及时更新、更换破损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四)全面提升城市设施维护水平

13.强化道路桥梁维修

工作内容:对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修,对地袱、护栏、海豚柱、声屏障等设施进行养护,确保城市道路桥梁设施运行良好。

工作标准:路面平整、无坑洼;市政设施养护维护到位,安全可靠,外观整洁美观、无污物、无锈蚀,基础完整无破损,标志标识粘贴规范。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公安东丽分局、运管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14.开展道路设施维护

工作内容:对主次干道交通标志牌、交通护栏、隔离墩、防撞桶等交通设施进行维护、清洗油饰或更新;施划更新交通标志线,确保重点道路和重点区域交通标线清晰有效;对道路沿线各类箱、站、柜、杆等设施进行维护、清洗、油饰或更新;做好雨后各类设施及时清洗,确保设置规范、完好无损,与城市环境和谐统一。

工作标准:各类设施养护维护到位,安全可靠,外观整洁美观、无污物、无锈蚀,基础完整无破损,标志标识粘贴规范。

牵头单位:区公安东丽分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工信局、运管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15.开展城市家具治理

工作内容:对各类果皮箱、马路座椅、城市雕塑、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进行清洗,维修破损、油饰更新、补齐缺失;治理改变经营性质和无主经营的报刊亭;清除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脏污和粘贴物,及时修复更换破损的设施,对锈蚀的进行整饰和油饰。

工作标准:果皮箱、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清洁养护到位,完整无缺损、干净整洁。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运管局、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五)全面提升环境秩序治理水平

16.治理规范沿街底商

工作内容:对沿街底商进行全面规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建成区内沿街门店、菜市场、早市夜市、商业街等环境治理力度,治理店外摆卖、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掉乱挂、私设灯箱等“十乱”行为,加强非法小广告的治理;治理规范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的商业牌匾;开展对无照经营门店的查处,确保道路沿街底商整治干净规范有序。

工作标准:沿街底商干净整洁,有序经营,无“十乱”行为;无擅自更换牌匾、改装外檐等行为,无未经审批的宣传拱门、气球、条幅等宣传广告;加强非法小广告治理,固定门店达到“两齐一入”标准,即齐门经营、齐门售货,所有物品全部入室。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东丽分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17.治理整顿占路经营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违法占路经营治理的各项规定,对我区建成区范围内的违法占路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治理,以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学校、菜市场、社区、公交站点周边等为重点,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坚持疏堵结合,依法依规取缔违法占路经营,不留治理盲点和死角。

工作标准:道路两侧无占路摆卖、马路加工等各类违法占路经营行为;无占路堆放、无占压绿地等现象。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18.治理规范停车秩序

工作内容:加强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依法查处不按停车泊位停放、乱停乱放等问题;加强停车场(楼)管理,确保干净整洁,管理规范;加大对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查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依法登记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治理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配足运维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清运、及时摆放、及时调度。

工作标准:各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主要交通路口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无车窗抛物现象;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共享单车按需定点定量投放,摆放整齐有序;无非法运营、非法上路、非法占路机动三轮车;无违法停放的僵尸车辆。

牵头单位:区公安东丽分局

责任单位:区运管局、城管委、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19.治理规范施工工地

工作内容:严格文明施工要求,工棚搭建整齐美观;严格规范各类工地围挡,落实设置标准,更新破旧广告画面;严格治理工地运输车辆车轮带泥现象,做到工地出入口门区整洁美观,工程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日产日清。

工作标准:施工工地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标准。

牵头单位:区住建委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公安东丽分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六)全面提升渣土运输治理、垃圾偷倒治理水平

20.开展渣土治理

工作内容:加强渣土运输撒漏治理。加强夜间渣土运输车辆巡查,重点检查车辆运输资质、外观清洗除尘及苫盖情况,积极推行一案多查。对乱堆乱放、偷倒乱倒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处置。

工作标准:渣土运输车辆须证件齐全,经区城管委备案后持准运证方可上路,车辆按审批路线、时间行驶。运输途中必须苫盖,无渣土撒漏,不得超速、超载。按照《东丽区中国足彩网整治土地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八严禁”的规定》要求,对各类建筑垃圾进行严格管理。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运管局、公安东丽分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21.持续开展垃圾偷倒治理

工作内容:加大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巡查和处罚力度,依法责令相对人限期整改违法行为并对违法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普法教育,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达到以案促改的目的。

工作标准:无垃圾偷运偷倒现象。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五、时间安排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1. 组织准备阶段(即日起-2022310日)

各单位按照整治方案的工作任务开展工作,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方案,部署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310日-930日)

按照各项工作任务时间节点,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完成“五一”前环境卫生清整、环境秩序治理、园林绿化春季养管、节日气氛布置工作;“七一”前市容市貌提升工作,“十一”前城市设施运维、园林绿化建设提升工作、节日气氛布置和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101日-1231日)

组织各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边检查、边验收、边整改、边完善,同时对整治较好单位进行表扬,对整治标准低、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城管委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人员专责,强化组织推动,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资金投入和工作推动“六个到位”,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高质量。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整治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和属地化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政治责任、检查责任,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推动各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扎实开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将城市综合整治列入城市管理专项考核。区城管委要加强监督指导,坚持日调度、周巡查、月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督查检查部署,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迎庆党的二十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联系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活动的新进展、新情况和新成效,深度挖掘、广泛宣传整治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广泛发动群观众,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格局。


附件:东丽区迎庆党的二十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2022317

附件

东丽区迎庆党的二十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序号

类别

项目

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全面提升园林绿化建管水平

提升园林绿化品质

做好入市道路、主干道路、次支道路、背街小巷的补绿补植工作。实施中心城区和经开区10条精品示范道路进行绿地景观修复提升。

区城管委、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2022930

2

建设提升公园绿化

提升改造一批公园绿化,充分利用中国足彩网:现状绿地资源,新建2个社区公园、5个口袋公园,提升区域绿化品质、方便市民就近游园,为市民创造良好宜居环境。

区城管委、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2022930

3

强化古树名木保护

强化古树名木保护。建立古树名木“树长制”,对全市古树名木建档登记,关注树木成长,组织养管复壮。规范树木迁移砍伐机制,确保古树名木保护到位。

区城管委、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2022930

4

加强园林绿化养管

实施精细养护管理,组织春夏秋季养管会战,抓好春季绿地返青水浇灌、防寒围挡拆除、树挂清理;及时做好修剪、补植补种、病虫害防治;夏季完成对遮挡交通信号灯、摄像头的树木修剪工作;秋季做好杂草清除、绿地防寒防护等工作。

区城管委、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综合整治期间

长期坚持


5

全面提升环境卫生水平


强化环境卫生作业

全面落实可机扫水洗城市道路机扫水洗全覆盖,落实各级道路保洁时长和标准,确保各级道路作业时间和质量达标。加大对主次干道、入区口、重点区域、“三站一场”的清扫清洗保洁频次;对背街里巷、小街小路、结合部区域等薄弱区域实施集中清理,实现清扫保洁全覆盖;加大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清洁消杀力度,确保环卫设施干净整洁。

区城管委、运管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综合整治期间

长期坚持

6

开展环境卫生清整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迎五一、迎国庆,助力疫情防控“大清整、大清洗、大扫除”活动,加强对全区环境卫生的清整清洗,抓好河道、工地、区结合部以及建成区铁路沿线、轨道交通沿线周边环境卫生治理,清除各类垃圾杂物和死角;清整居民社区、背街里巷、拆迁片、老村台及“交界地”环境卫生,清理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公交场站、停车场周边卫生死角;清理河道、水域内的水草及各类漂浮废弃物,确保河坡无垃圾、杂草;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提升工作,建立健全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区城管委、住建委、农业农村委、运管局、水务局、民政局、商务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2022930

7

严格生活垃圾分类

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创建,占比达到全区街道30%,拓展示范效应;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箱房点(站)升级改造,落实桶前(箱房)值守工作,加强属地管理、四级联动,攻坚源头分类投放;建立密闭、高效的分类运输系统,运输车辆功能完好、外观标识清晰、干净整洁;强化日产日清垃圾不落地,严格执法“混装混运”行为;营造浓厚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实现入户宣传100%全覆盖

区城管委、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2022930

8

开展机动车辆脏污治理

按照行业管理职责,抓好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环卫作业车、工程运输车等城市运行保障车辆的车容车貌的清洗保洁;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务车辆及工作人员机动车辆的治理,切实发挥带头作用;强化宣传引导、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保持车体干净清洁,保证社会车辆的车体整洁。依法对污损、遮挡车辆号牌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教育。

区运管局、城管委、公安东丽分局、住建委、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2022930

9

全面提升市容市貌水平

整修沿街建筑立面

加强沿街建筑立面外檐安全隐患排查,整修维护远年沿街建筑立面。修复补齐老旧沿街建筑外立面破损、松动、锈蚀、缺失的窗套、线角、檐口线、空调罩等建筑附属元素和设施;清除沿街建筑外檐违规悬挂、吊挂、堆放的杂物和危险物品;对道路沿线老虎窗进行维护、维修和关闭。

区城管委、住建委、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2022930

10

加强夜景灯光维护

全面开展夜景灯光设施检修排查,对重点道路、重要节点等夜景灯光进行修复,确保夜景灯光设施的开启率和完好率;及时更新联动画面内容,定时开启,营造良好城市夜景氛围。

区城管委、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2022930

11

整饰修复城市路灯

加大路灯照明设施监管力度,定期查隐患、强整治、防风险,压实安全责任,确保路灯设施运行安全;强化路灯设施日常运维管理,严格标准化养护管理,确保开启率达到100%

区城管委、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2022930

12

整治规范户外广告

开展户外广告设施规范化治理,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的公益广告进行治理,拆除楼顶广告、楼顶单体字和标识,更新各类破损、破旧户外广告,清理各类临时悬挂、张贴广告,巩固户外广告治理成果,亮出城市天际线;按要求组织升挂国旗、布置灯光装饰。

区城管委、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2022930

13

全面提升城市设施维护水平

强化道路桥梁维修

对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修,对地袱、护栏、海豚柱、声屏障等设施进行养护,确保城市道路桥梁设施运行良好。

区城管委、住建委、公安东丽分局、运管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2022930

14

开展道路设施维护


对主次干道交通标牌、交通护栏、隔离墩、防撞桶等交通设施进行维护、清洗油饰或更新;施划更新交通标志线,确保重点道路和重点区域交通标线清晰有效;对道路沿线各类箱、站、柜、杆等设施进行维护、清洗、油饰或更新;做好雨后各类设施及时清洗,确保设置规范、完好无损,与城市环境和谐统一。

区公安东丽分局、城管委、工信局、运管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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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开展城市家具治理

对各类果皮箱、马路座椅、城市雕塑、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进行清洗,维修破损、油饰更新、补齐缺失;治理改变经营性质和无主经营的报刊亭;清除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脏污和粘贴物,及时修复更换破损的设施,对锈蚀的进行整饰和油饰。

区城管委、运管局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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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环境秩序治理水平

治理规范沿街底商

对沿街底商进行全面规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建成区内沿街门店、菜市场、早市夜市、商业街等环境治理力度,治理店外摆卖、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乱挂、私设灯箱等“十乱”行为,加强非法小广告的治理;治理规范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的牌匾;开展对无照经营门店的查处,确保道路沿街底商整治干净规范有序。


区城管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东丽分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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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整顿占路经营

严格执行违法占路经营治理的各项规定,对我区建成区范围内的违法占路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治理,以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学校、菜市场、社区、公交站点周边等为重点,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坚持疏堵结合,依法依规取缔违法占路经营,不留治理盲点和死角。

区城管委、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2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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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规范停车秩序

加强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依法查处不按停车泊位停放、乱停乱放等问题;加强停车场(楼)管理,确保干净整洁,管理规范;加大对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查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依法登记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治理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配足运维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清运、及时摆放、及时调度。

公安东丽分局、运管局、城管委、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综合整治期间

长期坚持

19

治理规范施工工地

严格文明施工要求,工棚搭建整齐美观;严格规范各类工地围挡,落实设置标准,更新破旧广告画面;严格治理工地运输车辆车轮带泥现象,做到工地出入口门区整洁美观,工程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日产日清。

区住建委、城管委、公安东丽分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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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全面提升渣土运输治理、垃圾偷倒治理水平

开展渣土治理

加强渣土运输撒漏治理。加强夜间渣土运输车辆巡查,重点检查车辆运输资质、外观清洗除尘及苫盖情况,积极推行一案多查。对乱堆乱放、偷倒乱倒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处置。

区城管委、住建委、运管局、公安东丽分局、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综合整治期间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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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垃圾偷倒治理

加大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巡查和处罚力度,依法责令相对人限期整改违法行为并对违法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普法教育,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达到以案促改的目的。

区城管委、各街道、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区

综合整治期间

长期坚持

注:责任单位里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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