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中国足彩网印发《2022年东丽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足彩网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住建部办公厅等中国足彩网依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中国足彩网生活垃圾分类最新部署要求,区城管委拟定了《2022年东丽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东丽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推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足彩网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住建部办公厅等中国足彩网依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中国足彩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针对现阶段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结合《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内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东丽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系统推进、循序渐进的东丽区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到2022年底,在2021年计划量的基础上,建成丰年村街、东丽湖街、张贵庄街、新立街、军粮城街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华明街、金桥街、万新街、金钟街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达到全部社区的三分之一以上。建设垃圾分类箱房(站点)不少于300处,提升比例达到总量50%以上;建成可回收物数据信息统计制度,各街道至少设立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逐步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和回收利用率;入户宣传100%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健全体制机制,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1.健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区、各街道、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各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层层抓落实。各部门、各街道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提请党委(党组)研究,并于2022年5月底前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真正把垃圾分类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责任单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坚持党建引领。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和社区居民公约,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倡导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在示范社区推行设立定时投放、桶前专人值守制度,利用党员社区报到、入列轮值等工作机制,示范街道中每个小区至少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党员干部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弥补桶前督导力量的不足;督导员对未分类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引导,对不服从督导的,及时向属地街道执法部门报告。区城市管理、公安、各街道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不服从劝导、寻衅滋事等行为及时出动,联合惩戒。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委、区民政局、公安东丽分局、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级党组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健全管理协同机制。各街道要充分利用基层治理“吹哨”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对涉及生活垃圾分类的吹哨案件做好分析、研判、派遣工作。各街道、社区及民政局要充分调动志愿者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等工作,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打造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各街道要积极统筹协调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常态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做好服务指导工作,积极响应各街道吹哨报到,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
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以点带面,推动居民社区、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5.持续开展示范创建。坚持“以企事业单位为突破点、以社区小区为焦点、以发动群众为重点”的工作模式,打破创建分类示范小区的单一模式,打造整建制街道综合分类示范片区。在巩固现有华新街、无瑕街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基础上,到2022年底前,完成张贵庄街、丰年村街、东丽湖街、新立街、军粮城街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创建工作;华明街、金桥街、金钟街、万新街4个街道三分之一以上居民社区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逐步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创建标准: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确保示范街道、示范社区要达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应当配备专职、兼职督导员、引导员,指导居民准确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6.公共机构示范带动。按照《中国足彩网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要求,到2022年底,全部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单位)、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工业企业等)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参照执行。生活垃圾分类落实情况将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考核,以及文明单位评定指标。高标准完成市机管局中国足彩网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工作,切实在全社会形成带头示范引领作用。
创建标准: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对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实行分类投放,建立垃圾分类公示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责任单位: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7.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箱房(箱站)建设。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津城管建〔2020〕188号)要求,对老旧、破损、脏污、标志标识不规范的容器、桶站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满足群众分类投放需求。结合城市设施投资建设,坚持“简易、实用、便民”的原则。区住建委负责推动物业企业落实本区垃圾分类箱房(箱站)建设工作,并结合职能推动新建小区全部配备垃圾分类箱房;区民政局负责推动未实行物业管理小区垃圾分类箱房(箱站)建设工作。在2021年完成量的基础上,到2022年底,张贵庄街、丰年村街、东丽湖街、新立街、军粮城街5个街道全部社区完成垃圾分类箱房(箱站)建设工作;华明街、金桥街、金钟街、万新街4个街道各完成垃圾分类箱房(箱站)建设不少于30处,且新建垃圾分类箱房(箱站)要优先建设在新市镇及物业管理小区内;全区完成垃圾分类箱房(箱站)建设不少于300处。
同时,因地制宜逐步推行“撤桶并点”、“集中分类投放+定点专人引导”模式,培养居民养成定点投放习惯,减少对环境污染,提高垃圾收运工作效率。到2023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收运模式。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完善制度,强化资金、考核、执法支撑,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保障机制
8.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考核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和区重点工作督查项目,每年对有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进行督查考核;同时,继续将垃圾分类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切实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做到真考真核真管,落实职能部门和各街道的主体责任。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公告栏、宣传栏等渠道,公开线索举报途径,鼓励群众开展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督查室、区绩效办
配合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9.强化执法检查。区司法局依法调整街道执法事项目录,明确各街道履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执法主体地位。区城管委做好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指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培训工作,统一执法尺度。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分类收运和处理单位等责任主体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积极推进区、街两级执法联动,压实属地街道执法责任,同时强化城市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发挥综合指导、统筹协调作用,严格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混装混运、过度包装、违反限塑要求、提供一次性用品等行为,运用好《条例》中的特色条款,体现“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依法促进”的立法精神。执法部门将定期通报垃圾分类执法情况,梳理有关典型执法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强化执法交流学习,促进执法能力稳步提升。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东丽分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10.健全收费机制。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遵循产生者付费原则,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到2022年底,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相关政策。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城管委、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11.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区、街两级财政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优先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宣传、考核等相关支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积极鼓励支持采取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源头减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体系
12.推动源头减量。认真落实《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津环固[2020]75号),持续推进限塑禁塑各项任务落实。细化完善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报告制度,掌握企业塑料制品使用情况,推动餐饮、商超、快递邮政等行业落实禁塑限塑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完善塑料生产企业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加大对生产、流通环节的检查力度,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以及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加强对外卖、电商等新业态的支持和引导,提高使用通过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的比例,到2022年底,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95%,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5%。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实行绿色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区市场监管局指导餐饮经营单位落实“光盘行动”倡议,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委落实净菜上市有关办法,全面推进净菜上市。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运管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区商务局牵头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推动街道保留的废品收购站向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转型,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到2022年底,各街道至少设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方便居民和单位交投出售,并建立数据信息统计体系,对再生资源的来源、去向、数量等基础信息实行台账管理。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14.提高餐厨垃圾分出率。厨余垃圾收集运输严格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天津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标准和法规规章实施监督管理。到2022年底,各街道、园区要实现厨余垃圾运输车全覆盖,全区厨余垃圾运输车数量达到70台,其中餐厨车数量达到10台。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实行交付确认制度。厨余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处置单位在厨余垃圾交付收运、处置时应对其数量、去向予以相互确认,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同时,结合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城区的厨余垃圾收运网络。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15.完善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大件垃圾收运工作由各街道、经开区环卫部门或每个社区物业公司对现有大件垃圾进行收集,并自行适时运往大件垃圾处理中心,运营企业对大件垃圾进行人工拆解分选后,可以回收利用的海绵、布料和金属弹簧等运往回收利用企业,不能回收利用的破碎后运往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以实现大件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利用。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强化宣传,多方参与,推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16.媒体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两微一端”等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通过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宣传片、小视频等媒介,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具体标准、重要意义;积极宣扬政策措施及实施成效。主流媒体每月报道不少于1篇垃圾分类工作中涌现的优秀事迹及亮点经验,形成有利于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
配合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学校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日常教学计划,每学期组织教师、学生参加1次垃圾分类主题教育活动,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小手拉大手”、“垃圾去哪了”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搭建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平台,推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
责任单位:全区中、小、幼院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街道、进企业、进社区”等多层次、多类型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活动。同时,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讲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利用各类宣讲平台,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知识培训,不断扩大垃圾分类知识普及面。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主题宣传:实现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全覆盖。所有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都要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利用宣传栏、户外显示屏、高杆广告、广告牌、地铁站、公交车站、公交车、出租车等载体持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委、区运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0.志愿服务: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群体的作用,构建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一是将生活垃圾分类与社区治理有机融合,纳入网格员专项任务,2022年实现入户宣传全覆盖;二是组织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在学校、小区开展面向学生和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广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三是发挥巾帼志愿者作用,发动全市妇女及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面向广大群众和家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讲解宣传,带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团区委、区网格化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城市品质内涵和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手段,是全力推动落实“双碳”目标要求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街道办事处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坚持“一把手”带头抓,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单位要积极作为、加强统筹协调,责任单位要主动领责、全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提高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二)科学合理安排资金。按照区、街两级财政事权及支出责任,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有序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宣传、考核等相关支出,鼓励支持采取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垃圾收运、处理等项目建设和运营。
(三)突出信息报送。信息报送作为市垃圾分类办月考核的重要组成内容,同时也是体现我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的依据,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汇总,并积极将工作进展情况以信息形式报送至区生活垃圾分类办。
(四)强化责任担当。生活垃圾分类已于2021年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而为,杜绝等、靠、要的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对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推动不力,导致整体进度滞后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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