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华明街中国足彩网迎接建党100周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90000/2021-00009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明街道办事处
  • 发 文 字 号 :东丽华街〔2021〕4号
  • 主 题 分 类 :城市管理\环境卫生
  • 成 文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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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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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街中国足彩网迎接建党100周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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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干净、整洁、靓丽、大气的城市环境,助推华明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现就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区委、区政府中国足彩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影响我街环境面貌的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管理品质,为打造“洁、净、绿、序、美”城市容貌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按照提高治理标准、提升管理水平的工作思路,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需求导向,紧紧围绕美丽东丽建设,结合我街城市管理实际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巩固多年来环境综合整治成果,重点解决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改善群众身边环境,努力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美丽华明。

三、组织架构

成立华明街2021年迎接建党100周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马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政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工委、党建办公室(宣传、督考)、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卫计)、城建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安监)、综合保障办公室、综合治理中心(市容)、党群服务中心、经济发展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公共管理部)、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华明派出所、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华明大队(华明警务组)及各社区、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同志组成。

四、主要任务及工作标准

(一)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1.开展环境卫生清整。

工作内容:加强对全街环境卫生的清整清洗,抓好河道、工地、老村台、铁路沿线、轨道交通沿线周边环境卫生治理,清除各类垃圾杂物和死角;清整居民社区、背街里巷、拆迁片及“插花地”环境卫生,清理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公交场站周边卫生死角。

工作标准: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垃圾堆存、卫生死角;河道、沟渠堤岸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及时打捞浮萍;社区楼栋内外卫生整洁,无乱堆乱放;铁路沿线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牵头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

责任部门:党群服务中心、公共管理办公室(物业、河长办、公建)、城建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卫计)、经济发展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公共管理部)、各社区、各集体经济组织

2.加强生活垃圾治理。

工作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全流程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引导市民分类投放,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时收集运输、处置,做到垃圾不落地、日产日清。

工作标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或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配备密闭的分类运输车辆,不得混装混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衔接顺畅。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垃圾量大的地区做到一天两次收运;生活垃圾转运车辆标识明显,车容干净整洁、车体完整、车况完好、密闭无渗漏;收集容器完好、整洁、垃圾不满冒外溢;生活垃圾转运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丢弃、遗撒和倾倒;垃圾转运站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

牵头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

责任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综合执法大队

3.加强日常清扫保洁。

工作内容:全面落实可机扫水洗城市道路机扫水洗全覆盖,加大对主次干道、重点区域的清扫清洗保洁频次;对背街里巷、小街小路等薄弱区域实施集中清理,实现清扫保洁全覆盖;加大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清洁消杀力度,确保环卫设施干净整洁。

工作标准:落实清扫、水洗、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一级道路尘土残存量≤10/平方米,二级道路≤12/平方米、三级道路≤15/平方米,四级道路≤20/平方米;道路、人行便道(含行道树树穴)、过街天桥两侧无垃圾堆存、无果皮纸屑、无污泥积水、无禽畜粪便,路见本色、标线清晰、设施整洁。乡村公路、村庄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裸露垃圾,固定专职保洁员,路面干净整洁。严格落实《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全部环卫公厕实行24小时免费开放,增加日常保洁频次,确保干净整洁无异味,各类公厕每日至少消杀、通风3次,并做好记录。公厕各种设施齐全完好、运行正常、干净整洁、无异味,公厕、垃圾转运站周边及运输车辆干净整洁无污染。

牵头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

责任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

4.开展机动车辆脏污治理。

工作内容: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务车辆及工作人员机动车辆的治理,切实发挥带头作用;按照行业要求管好运营车辆,抓好公交车、出租车、环卫作业车、工程运输车等城市运行保障车辆的车容车貌的清洗保洁;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保持车体干净清洁,保证社会车辆的车体整洁。依法对污损、遮挡车辆号牌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教育。

工作标准:保证运营、运输、公务车辆及工作人员机动车辆干净整洁;及时治理污损、遮挡车辆号牌等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公室(安监)

责任部门综合保障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环保城建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治理中心(市容)、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华明大队(华明警务组)

(二)大力开展环境秩序治理

5.抓好占路经营治理。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违法占路经营治理的各项规定,对我街建成区范围内的违法占路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治理,以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等为重点,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坚持疏堵结合,依法依规取缔违法占路经营,不留治理盲点和死角。

工作标准:道路两侧无占路摆卖、马路加工等各类违章经营行为;无占路堆放,无占压绿地等现象。

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各社区

6.加强沿街门店脏乱治理。

工作内容:对沿街底商进行全面规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建成区内沿街门店、菜市场、早市、商业街等环境治理力度,治理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行为,加强非法小广告的治理;规范沿街底商牌匾;开展对无照经营门店的查处。

工作标准:沿街底商干净整洁,有序经营,无“十乱”行为;无擅自更换牌匾、改装外檐等行为,无未经审批的宣传拱门、气球、条幅等宣传广告;加强非法小广告治理,固定门店达到“两齐一入”标准,即齐门经营、齐门售货,所有物品全部入室。

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部门: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建、物业)、综合治理中心(市容)、公共安全办公室(安监)、党群服务中心、各社区

7.加大乱停乱放治理。

工作内容:严格落实《中国足彩网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指导意见》,重点治理共享单车超规模无序投放、运维保障和秩序规范等问题;加强对三轮车违法上路、违法载客、违法制售以及占用道路从事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违法停车治理,依法查处不按规定停放、停放溢出泊位等问题,依法查处、拖移道路上违法停放的废旧无主机动车。

工作标准:共享单车按需定点定量投放,摆放整齐有序;无非法运营、非法上路、非法占路机动三轮车;无违法停放的僵尸车辆。??

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部门:公共管理办公室(设施)、公共安全办公室(安监)、党群服务中心、各社区、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华明大队(华明警务组)

(三)全面实施城市设施维护

8.维护城市“家具”

工作内容:对各类果皮箱、马路座椅、城市雕塑、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进行清洗,清除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脏污和粘贴物,及时修复更换破损的设施,对锈蚀的进行整饰和油饰。

工作标准:果皮箱、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清洁养护到位,完整无缺损、干净整洁。

牵头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

责任部门:公共管理办公室(设施、物业、公建、河长办)、党群服务中心、各社区、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公共管理部)

9.维护交通设施。

工作内容:对主次干道交通标牌、交通护栏、隔离墩、防撞桶等交通设施进行维护、清洗油饰或更新;对标线模糊的道路组织重新施划,确保重点道路和重点区域交通标线清晰有效;对道路沿线各类箱、站、柜、杆等设施进行维护、清洗、油饰或更新。

工作标准:各类设施养护维护到位,安全可靠,外观整洁美观、无污物、无锈蚀,基础完整无破损,标志标识粘贴规范。

牵头部门:公共管理办公室(设施)

责任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华明大队(华明警务组)

10.维护市政设施。

工作内容:对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修,对地袱、护栏、海豚柱、声屏障等设施进行养护。

工作标准:路面平整、无坑洼;市政设施养护维护到位,安全可靠,外观整洁美观、无污物、无锈蚀,基础完整无破损,标志标识粘贴规范。

牵头部门:公共管理办公室(设施)

责任部门:城建办公室、综合治理中心(市容)

11.开展窨井盖设施普查治理。

工作内容:按照“谁所有、谁负责”原则,组织对全街窨井盖全面普查,健全窨井盖管理档案,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开展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工作标准:对全街窨井盖全面普查,保障井盖、井周无破损;健全窨井盖管理档案,明确窨井单位,及时补齐缺失、破损井盖。

牵头部门:公共管理办公室(设施)

责任部门:城建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河长办、物业)、综合治理中心(市容)、经济发展中心、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公共管理部)

(四)全面推进市容市貌提升

12.维修沿街建筑立面

工作内容:加强沿街建筑立面外檐安全隐患排查,整修维护远年沿街建筑立面。修复补齐老旧沿街建筑外立面破损、松动、三号锈蚀、缺失的窗套、线角、檐口线、空调罩等建筑附属元素和设施;清除沿街建筑外檐违规悬挂、吊挂、堆放的杂物和危险物品。???????

工作标准:建筑物、构筑物、人行过街天桥等立面保持整洁,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建筑外檐整修必须取得行政许可手续,并遵循国家和天津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

牵头部门:公共管理办公室(设施)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建、物业)、综合治理中心(市容)、党群服务中心、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公共管理部)、各社区

13.规范沿街建筑围挡。

工作内容:对建成区内各类工地围挡进行排查和规范;对实墙围挡破损进行修复;对附着广告画面破损进行更新,按照行政许可设置规范标准等要求,及时更换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公益广告画面内容。

工作标准:各类工地围挡设置规范,无破损、倒伏、扭曲现象;附着广告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问题,按三号照行政许可设置规范标准,及时更新、更换公益广告画面内容。

牵头部门:城建办公室

责任部门:党建办公室(宣传)、公共管理办公室(设施)、综合执法大队、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公共管理部)

14.开展户外广告治理。

工作内容:开展户外广告设施规范化治理,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的公益广告进行治理,拆除楼顶广告、楼顶单体字和标识,更新各类破损、破旧户外广告,清理各类临时悬挂、张贴广告,巩固户外广告治理成果,亮出城市天际线。

工作标准:商业牌匾整修必须取得行政许可手续,内容健康,除企业注册名称、图标外无其他广告内容;不得设置窗贴广告、张贴画等;及时更新、更换破损公益广告。

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公共管理办公室(物业)、党群服务中心、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公共管理部)、各社区

(五)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15.开展渣土治理。

工作内容:加强渣土运输撒漏治理。加强夜间渣土运输车辆巡查,重点检查车辆运输资质、外观清洗除尘及苫盖情况,积极推行一案多查。对乱堆乱放、偷倒乱倒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处置。

工作标准:渣土运输车辆须证件齐全,经区城管委和街综合治理中心(市容)备案后持准运证方可上路,车辆按审批路线、时间行驶。运输途中必须苫盖,无渣土撒漏,不得超速、超载。按照《东丽区中国足彩网整治土地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八严禁”的规定》要求,对各类建筑垃圾进行严格管理。

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公共管理办公室(环保)、城建办公室、经济发展中心、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公共管理部)、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华明大队(华明警务组)、市公安局东丽分局华明派出所

16.开展交通治理。

工作内容:深入推进交通秩序整治,加强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和堵点乱点治理,加大酒驾醉驾、假牌套牌、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查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依法登记等交通违法行为;梳理排查已通行社会车辆但未交付的道路,完善道路设施,办理移交,对不具备开通条件的道路,采取封闭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工作标准:各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主要交通路口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无车窗抛物现象;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公室(安监)

责任部门:城建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宣传)、综合执法大队、市公安局东丽分局华明派出所、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华明大队(华明警务组)

17.持续开展垃圾偷倒治理。

工作内容:加大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巡查和处罚力度,依法责令相对人限期整改违法行为并对违法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普法教育,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达到以案促改的目的。

工作标准:无垃圾偷运偷倒现象。

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六)大力营造节日浓厚氛围

18.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工作内容:开展园林绿化春夏季养管会战,实施绿植围挡拆除,浇好返青水和春季绿地追肥,对绿地缺株少苗的裸露绿地和树穴进行补植补种;加强对园林植株修剪养护,做好园林绿化植物垃圾的处置工作,做好春夏季病虫害防治;加大对主次干道、重点区域、以及公园等绿地的养护,在建成区部分重点区域、湿地公园、以“庆祝建党100周年”“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各布置3处绿化景观组团。

工作标准:符合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标准,园林植株无缺株断垄,绿地无斑秃裸露,无枯枝死枝,株形饱满;园林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枯枝败叶、白色污染及树挂;园林设施完整齐备,整洁干净,无损坏。极端天气抢险及时,尽可能减少损失。

牵头部门:公共管理办公室(河长办)

责任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经济发展中心、党建办公室(宣传)、公共管理办公室(物业)、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公共管理部)

19.加强夜景灯光维护。

工作内容:全面开展夜景灯光设施检修排查,对重点道路、重要节点等夜景灯光进行修复,确保夜景灯光设施的开启率和完好率;全力做好迎接建党100周年夜景灯光联动画面的更新工作。

工作标准:夜景灯光正常开启无故障。

牵头部门:公共管理办公室(设施)

责任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党建办公室(宣传)、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公共管理部)

20.营造街容景观氛围。

工作内容:以国旗、道旗、灯光装饰、LED灯饰、实体景观造型、灯光秀等元素来烘托节日气氛。在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等处设置实体景观造型,过街天桥设置与建党100周年内容相关的公益横幅,形成节点组团、点线相连、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

工作标准:设置灯箱、道旗、灯光装饰、LED灯饰,景观绿地、大型花坛等景观造型,烘托节日气氛。

牵头部门:党建办公室(宣传)

责任部门:公共管理办公室(设施、河长办、物业)、综合治理中心(市容)、党群服务中心、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公共管理部)、各社区

五、时间安排

迎接建党100周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和秩序的大清整(5月21日至6月30日)。各相关部门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环境卫生的大清整、大清洗、大扫除和环境秩序专项治理,确保我街环境干净整治规范。

第二阶段:集中开展附属设施的养护整饰和装点(7月1日至8月31日)。各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施工黄金季节,抓好建筑整饰、城市家具、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等养护整饰以及鲜花妆点、国旗升挂等景点造型设置,确保大气、清新、靓丽。

第三阶段:集中开展整治成果的检查和常态长效巩固(9月1日至12月31日)。党建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边检查、边验收、边整改、边提升,同时对整治较好部门进行表扬,对整治标准低、整治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人员专责,强化组织推动,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资金投入和工作推动“六个到位”,确保环境综合整治高质量。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细化分解整治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政治责任、检查责任,推动各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扎实开展。

(三)强化作风建设。各部门要担当起分内职责,加大力度推进工作落实,党建办(督考)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安排进行考核通报。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应付、流于形式,不作为不担当、推动效果不明显的,街道党工委、纪检监察工委将根据相关检查和问题线索,予以严肃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充分宣传迎接建党100周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通过网络平台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撰写整治活动的新进展、新情况和新成效,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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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华明街迎接建党100周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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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明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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