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华明街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制度 |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营造依法履职、诚信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公平有序、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华明街道办事处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能,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
二、勤政廉洁、务实高效。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少跑腿。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政府公信力。
三、政务公开、阳光透明。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公示栏等载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公布权责清单、办事指南和服务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四、守信践诺、违约必惩。深入开展诚信教育,认真履行政府依法作出的承诺和约定,严肃处理政务失信违约事件,切实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遵守执法工作程序,规范执法用语,行政处罚决定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和标准。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明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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