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无瑕街道办事处中国足彩网印发《天津市东丽区 无瑕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各居委会、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为完善我街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做好气象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国足彩网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天津市东丽区无瑕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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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无瑕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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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天津市气象条例》、《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东丽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丽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影响发生在无瑕街道管辖区域内、需由无瑕街道负责处置的,或发生在其他区域需由无瑕街道参与处置的台风、暴雨、暴雪、寒潮(低温)、陆地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雷雨大风、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处置,适用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四)工作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
加强各级党委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政府主导机制。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各部门的联动,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形成全社会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合力。
2.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面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立足防大难、排大险、除大患、救大灾,注重平时防范和减轻灾害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在区委领导下,按照区人民政府和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指挥部署,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落实行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4.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高效。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坚持依法规范、协调有序。
本着快速反应、部门协调、科学引导的防控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各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保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二、组织体系
(一)街道级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设立无瑕街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其组成人员根据工作分工与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指挥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协助指挥长做好分管领域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街道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供防灾减灾决策依据和建议。
(2)组织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有关信息的收集和传播。
(3)调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协调解决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问题。
(4)指导和督促各社区和辖区内相关单位开展相应工作。
(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二)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
无瑕街道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无瑕街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设在公共安全办(安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同时确立1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为气象协理员。各社区明确1名气象信息员。
1.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的相关应对工作;组织落实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指导、检查各社区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编修无瑕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利用多种手段,及时向指挥部和各社区传递区气象局发布的天气实况、预测、预报、预警等气象信息;负责辖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情况和灾情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气象协理员工作职责:在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参与本地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气象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情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3.气象信息员工作职责:协助街道及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三)成员单位及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
1.公共安全办(安监):负责开展因气象因素引发其他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高危行业和重点部位因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工作,及时组织排查安全隐患。
2.党建办法公室: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车辆和人员到位,根据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组织调拨、配送、补充各类应急设备、设施和救援物资,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3.公共管理办: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负责组织落实对居民小区外易发生气象灾害地区及相关设施等所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依据相关预案规定牵头负责因气象灾害引发的水、干旱、排水、除雪等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并指导受损市政公用设施的抢险抢修和灾后的恢复重建。
4.公共管理办(物业):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负责组织落实对居民小区内易发生气象灾害的相关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负责对居民小区内因气象灾害引发的水、旱、排水、除雪等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居民小区内受损房屋、公用设施的抢险抢修和灾后的恢复重建。
5.公共服务办(文教卫体):负责与区卫健委联系做好因气象因素引发灾害事故致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及时开展灾区传染病疫情监测,实施卫生防疫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学校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在校师生中国足彩网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疏散演练等活动;按要求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停、复课的组织安排工作。
6.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农服):负责开展畜牧业生产、生态屏障养护及相关设施对各类气象灾害的防御、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评估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
7.派出所:负责维护受气象灾害影响地区社会治安,保护人员、救灾物资安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8.交警大队:负责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监控,做好交通疏导及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的秩序维护工作;按有关预案规定牵头负责因气象因素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9.武装部: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10.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财政):保障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及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11.其他未列入本预案的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经指挥部办公室协调,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支持。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与报告
1.气象灾害的监测
值班人员接到区气象部门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后,及时向主管领导、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继续加密跟踪观测,随时通报情况。
2.气象灾害的报告
发生气象灾害灾情、险情后,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本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及区级主管部门报告。
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损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发展的趋势等。
(二)预警信号
1.预警信号的分级
按照《东丽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信号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2.预警信号的发布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制作发布、调整、解除。
在发生下列情况时,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负责向各部门转发气象灾害预警:
(1)区气象部门发布了气象预警信号,而本地区正处在预警区域内。
(2)周边地区已出现了灾害性天气,区气象部门做出本地区未来有灾害性天气过程的预报。
(3)本区域内已出现灾害性天气,区气象部门预报未来还将影响本地区。
3.预警信号的传播
(1)街道、社区两级承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任务的工作人员在接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利用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准确向辖区内居民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加强东丽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基层应用,畅通预警信息传播渠道,提升预警信息传播能力,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2)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有关部门应采取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等方式逐户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4.预警信息的报告
当收到区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或区气象部门通过电话、短信、工作群等方式的气象灾害预警“叫应”信息后,值班人员应通过有效快捷的手段,如:电话、专人汇报、书面材料等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各单位、各社区做好相关防御准备。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按照《东丽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根据气象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三级响应。分别用Ⅲ、Ⅱ、Ⅰ级响应表示,Ⅰ级响应为最高级别。
(二)指挥协调措施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守,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积极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1.Ⅰ、Ⅱ级响应
当本区启动气象灾害Ⅰ级、Ⅱ级应急响应时,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应迅速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调全街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转发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供电、通信线路,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帮助受灾群众。及时将气象灾情和应急工作等情况报区气指办。
2.Ⅲ级响应
当本区启动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时,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应迅速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调全街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街道有关单位要加强值守,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积极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1.台风、陆地大风
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公共服务办公(民政)、各社区: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协助区相关部门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管理办(物业)、综合执法大队:根据职责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
公共服务办(文教卫体):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做好应对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农服):根据职责采取措施,及时通知种养殖大户和合作社,加固设施农业种植大棚和养殖设施。
各社区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灾害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2.暴雨
街防汛指挥部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配合区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公共服务办(民政)、各社区: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协助区相关部门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公共管理办:及时启用防汛设备物资;提前做好防汛排水的各项准备工作,遇到汛情及时启动各泵站,组织开展排水排涝工作;制定除险加固措施和抢险方案。
公共管理办(物业):负责居民生活区内排水,加强社区排水管网检查修复,确保排水管道通畅。做好地下室、门洞防涝工作。
公共服务办(文教卫体):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做好应对准备。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农服):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水情等信息,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并加强渍涝应急处置。灾害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3.暴雪、霜冻、道路结冰
派出所:配合交通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使车辆。
交警大队:负责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监控,做好交通疏导及人员车辆的秩序维护工作,必要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进行管制。
公共管理办、公共管理办(物业):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公共服务办(民政)、各社区: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协助区相关部门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农服):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等信息,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灾害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寒潮
公共服务办(民政):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农服):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对农业影响和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
5.沙尘暴
交警大队:负责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监控,做好沙尘天气状况下的交通疏导及人员车辆的秩序维护工作。
6.高温、干旱
公共管理办(物业):负责做好用水安排,保证社区居民生活生产用水。
公共服务办(文教卫体):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做好应对准备。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农服):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等信息,对农业生产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并加强监控。
7.雷电、雷雨大风、冰雹
各社区加强本责任范围内的检查,提醒村民尽量减少户外劳作和活动,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8.大雾、霾
相关部门协助区交警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导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四)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根据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组织和要求予以落实,组织本辖区的有关部门和社区按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及时统计上报灾情。
(五)应急结束
按照《东丽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当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解除,或气象灾害影响基本消除,根据综合分析评估,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措施。
五、后期处置
(一)灾情报告、评估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二)灾害救助
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灾民救助物资储备工作,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三)医疗卫生
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和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四)设施恢复
及时组织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和评估,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确保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五)灾害保险
鼓励居民和村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和农业保险。
六、应急保障
(一)机制保障
按时参与区指挥部组织召开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会,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气象灾害应急能力和水平。
(二)队伍保障
应建立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
各社区至少明确1名气象信息员,负责及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协助组织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工作,报告气象灾害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三)物资保障
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配备现场气象应急保障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七、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
(一)宣传教育
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信息发布平台,广泛宣传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和责任意识。
(二)培训演练
1.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应组织各社区和有关单位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2.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应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制定演练方案,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各社区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公共安全办(安监)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需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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