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印发东丽区中国足彩网加强基层文艺团队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东丽政办〔201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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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东丽区中国足彩网加强基层文艺团队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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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中国足彩网加强基层文艺团队
管理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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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社保部联合下发的《中国足彩网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和《东丽区中国足彩网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建设文化强区实施意见》(津丽党发[201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文艺团队管理和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切实增强基层文艺团队管理的责任感
基层文艺团队具有直接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特点,是群众文化重要载体,在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提升城区品位、增强城乡居民的归属感和向心力以及塑造良好人文氛围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我区现有基层文艺团队148个,其中文化健身类70个、舞蹈类9个、文学类2个、书画摄影类5个、戏曲类15个、合唱团15个、乐队27个、花会5个,常年参加活动总人数达6492人。这些文艺团队均自发组织形成,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文化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
大力加强基层文艺团队管理建设,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基层、创出特色”的原则,最大限度确保和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参与、文化创造和文化享受的权利,以满足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居民群众的综合素质和文化品位。
二、切实强化对基层文艺团队的管理
(一)明确范围
基层文艺团队是各街道、村(居)自发组织形成的声乐、合唱、戏曲、舞蹈、书画、摄影、文学、民间花会等门类的业余文艺组织。由具有文艺专长或爱好、热心群众文化活动的村(居)民组成;建制稳定,设有团长、副团长、财务、艺术指导等职务;有组织和管理制度,台账资料齐全;有活动经费和排练场地;坚持不断学习,充实新鲜内容,体现时代精神;立足本地,形成自身特色,坚持开展对外交流和展示活动,参加相关比赛。
(二)规范登记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基层文艺团队归属街道文化中心管理。区文化馆负责督导并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基层文艺团队必须到所在地文化中心注册登记,填写《东丽区基层文艺团队情况登记表》和《东丽区基层文艺团队队员名册》,由各街道文化中心统一将登记表格报送区文化馆(另复印1份交区文广局备案)。
(三)加强考核
从2012年起,把基层文艺团队建设和活动情况纳入到每年度各街道文化工作考核之中。由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财政局、文广局联合制定《东丽区基层文艺团队考核细则》,各街道文化中心组织基层文艺团队提出申请,并汇总推荐,申报到区文化馆,区文化馆组织考核评定星级,报送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进行复核。根据各基层文艺团队的现实情况,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标准进行评分。今后视全区整体基层文艺团队发展情况,再增加星级标准。
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各团队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做到点面结合,根据各团队有关资料记录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由区文化馆组织实施。各团队要做好详尽的档案资料备查。每次考核除给基层团队评定星级外还将评出本年度明星团队和艺术明星。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每年对所有三星基层文艺团队进行复核,对二星级基层团队进行随机抽查复核,如发现存在虚报情况,所在街道的基层团队重新进行评级,虚报的基层团队三年内不予评级。
三、积极支持基层文艺团队发展
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培训和扶持基层文艺团队开展活动,专项资金可根据当年基层文艺团队的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一)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在年终考核中达到三星、二星和一星标准的基层文艺团队给予奖励,三星级团队每年奖励10000元;二星级团队每年奖励6000元;一星级团队每年奖励4000元。该项奖励用于基层文艺团队开展活动,组织培训,购置服装、道具、乐器等。
(二)对评出的明星团队和艺术明星,给予5000至10000元的奖励。
(三)团队或个人参加市级以上相关赛事或参与市级以上文化部门组织的活动,给予适当的补贴。
(四)区文化馆每年组织各门类百人规模以上文艺骨干培训班不少于10次,每年组织区级各类文艺汇演、展示活动不少于4次。培训和活动费用从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各街道对本区域内的星级文艺团队、明星团队和艺术明星给予相应奖励。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由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财政局、文广局共同组成东丽区基层文艺团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层文艺团队星级考核和明星团队、艺术明星评定进行审核,并组织发放奖励和补贴。
(二)各街道要成立由党政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基层文艺团队的管理,落实奖励资金和管理队伍。
(三)区文化馆、各街道文化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基层文艺团队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基层文艺团队的考核、培训、汇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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