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以来,东丽区在交通执法领域不断创新,探索跨区域非现场执法、跨部门联合联动执法,为实现公路治超全天候监管、解决车辆异地超限处理难问题奠定坚实基础。11月15日,东丽区某运输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正式结案,该案是京津冀地区办理的跨省超限非现场行政处罚“首案”,标志着三地交通协作执法取得新成效。
一是文件支撑,建立机制固保障。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区域交通运输协同发展,三地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印发了《京津冀公路超限非现场证据信息移送互认办法》,明确合作内容、合作方式等,构建完善的京津冀执法协作体系,为实现三地公路超限非现场证据信息的协同执法治理提供了制度支撑,形成了区域货车超限治理协同发展、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执法共同体格局。
二是及时介入,搜集证据明案情。收到北京总队十支队《非现场超限证据信息移交单》后,东丽区运管局执法支队联合市交通执法总队第一时间展开案件调查,结合《超限车辆监测数据单》及相关证据,通过对涉嫌违法车辆类型、轴数、限重、照片、监控视频及超限检测数据等证据进行多次调查核实,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条。通过核查比对,该车辆系六轴双驱货车,车货总质量54000千克,确认已达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一款(八)项“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标准,认定其属超限运输车辆。
三是数据共享,闭环协作强执法。针对超限信息移送、证据信息处理等跨域协作管理需明确的事项,完善了公路超限非现场证据信息移送互认处理流程,制定非现场超限证据信息移交单、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移交案件信息报告单、移交案件信息处罚反馈表等,共享违法行为、办理结果、处罚情况等信息,实现了京津冀三地的执法信息互认、结果互认,形成了执法闭环、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
四是跨域处理,完善流程提效率。11月6日,东丽区运管局在接到《非现场超限证据信息移交单》后,三部门经过7个工作日的通力协作,于11月15日通知当事人接受调查询问并制作处罚案卷,当日案件办理完毕。《京津冀公路超限非现场证据信息移送互认办法》实施后,企业无需往返行为发生地,在东丽区运管局完成了超限案件处理,节省了处理跨省超限非现场案件涉及的交通成本、住宿成本、餐饮支出成本、时间成本等;依托跨省超限非现场执法渠道的打通,执法部门同时免去了出差到异地调查处置的一系列执法成本,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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